发展
在中国大陆计划经济时期,“企业”是与“事业单位”平行使用的常用词语,《辞海》1978年版[2]中,“企业”的解释为:“从事生产、流通或服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经济单位”;“事业单位”的解释为:“受国家机关领导,不实行经济核算的单位”。
“企业”一词的用法有所变化。
较常见的用法指各种独立的、营利性的组织(可以是法人,也可以不是),并可进一步分为公司和非公司企业,后者如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等。还有一种特殊的称呼,是在拍卖法当中描述的,拍卖法中的“拍卖人”指的是拍卖企业,例如:世界华商拍卖人指的是世界华商拍卖有限公司,而不是指某个“人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:2021年,日均新登记企业2.5万户。[5]
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:2022年底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。[6]
2023年3月27日,河北省首张“个转企”营业执照在衡水市桃城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颁发。[7]
2023年前7个月,新设企业579.1万户,同比增长15.6%;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,前7个月共有210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(IPO)上市、融资2479亿元。[8]
2023年前三季度,全国新设经营主体2480.8万户,同比增长12.7%。其中,新设企业751.8万户,同比增长15.4%。[9]